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权威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对《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音乐公司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60%,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二、评选对象
2018级全日制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专业(休学、延期毕业者除外)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参加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如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评审资格。
(四)学习成绩优良,且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与教学能力突出,有发展潜力。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无资格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二)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及(合)格者;
(三)无故旷课者;
(四)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五)延长学习年限者;
(六)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七)因私出国留学、疾病、怀孕、创业等原因,超过两周未在校学习者;
(八)未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者;
(九)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五、计分细则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对于第一志愿报考公司的研究生(不含破格录取)优先考虑按照一等奖学金奖励,其余研究生则依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排序进行评定,破格录取的研究生只能参评三等奖学金。
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①复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
②总成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总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六、评审组织与流程
2018年BETVLCTOR伟德官方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尹新春
副主任委员:陈伟伟 刘春红
委 员:邓兰 宋唐 黄伟文
研究生辅导员:黎浩敏
研究生代表:待定
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工作。具体流程为:
1.员工自主申报。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诚信承诺书》,连同可以展现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证明材料(包括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表、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2日上午12:00前上交本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逾期不予受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评选资格。
2.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需对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评审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在评审过程中,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审阅、核实评审材料,公平公正评审。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初评人选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应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须在2个工作日内研究并予以答复。
3.上报初选名单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201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员工推荐名单汇总表》和《201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音乐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